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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6     发布人:人力资源部
 

  为做好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于当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4.与符合前文规定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期为一年及以上的就业协议。中介机构的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5.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毕业生落户后未履行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可提出撤销户籍的申请。

二、申请材料和要求
  具体材料清单请至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办事指南—下载中心 中下载PDF文件“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进行查看,或见本通知附件。

三、受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9日(工作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3点至17点)
  未取得学位人员,本次暂不提交,第二批落户预计于2022年12月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地点: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5号楼2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21-64931911 顾老师

四、受理方式
  经向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本市卫生系统对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实行全行业统一受理和初审,具体受理和初审工作由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由医院统一将申报材料交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初审合格后,报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干部人事处进行审核,审核后上报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依据相关文件和《202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在就业创业服务网另行公布),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后,报联席会议审定。相关结果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予以告知。
  2022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为72分。公布结果后,获得落户资格的学生应在6个月内完成实际落户手续。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2年7月15日     


附件一:《202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

附件二:《学生获得已授权专利证书在学校网站公示证明》

附件三:《材料清单》

附件四:《四六级材料特殊情况处理》

附件五:《申请材料及具体要求》

附件六:《承诺书(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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