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知
 
医疗专用设备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3     发布人:设备管理中心
 

一、采购需求
1. 新生儿模拟人1套
1).外形可模仿40周的足月新生儿,身长≤21英寸,体重≤7磅 (约3.5公斤)
2).可实现气道管理功能
(1)可以实现插管训练:舌头、杓状软骨、会厌、沟、声带、气管、食管及模拟肺部,可以作真实的模拟培训
(2)正确的后头仰 / 压额抬下颌动作才可打开气道
(3)可使用相应气道管理功能,包括:使用各类面罩通气,插入气管插管,喉罩(LMA)置入
(4)口咽及鼻咽通气道插入
(5)面罩通气
3).可训练以下技术操作﹕
(1)右主支气管插管
(2)口鼻吸引
(3)胃管插入
(4)胃胀气 (插入气管错误插入时)
(5)吸引 (鼻孔、鼻咽、食道、肺部)
(6)模拟操作,液体不可以输入到气道
(7)胎便模块
4.呼吸功能
(1)双边或单边胸部起伏 (机械通气)
(2)气胸-左腋中线胸腔穿刺术
(3)通气后逼真胸部起伏
5.心脏功能
(1)胸部按压(正确深度-1/3)
(2)脐动脉的搏动(手动泵操作)
6.血液循环
(1)有可伸缩脐带,脐带内有两条动脉及一条静脉,可做到高低脐动脉导管及脐带静脉导管插入,可以逼真模拟脐带动脉搏动
(2)能通过脐带插管建立脐带静脉/动脉通路
(3)左右小腿,胫部,内踝骨髓穿刺
7.护理训练
(1)鼻胃管插入
(2)护理训练、给药及移除
(3)胃部液体储存器可让液体回流
(4)脐带导管插入术,脐带液体储存器可让液体回流

2. 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1套
1.概述
1.1    系统使用实时定量PCR技术来完成诊断的目的。患者样本的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在同一个处理单元中自动完成。整个系统包含处理单元和电脑。
2.    功能特点
2.1    系统能够直接从患者样本中提取核酸。处理单元自动将提取出的核酸应用于核酸扩增和检测的后续步骤。以上的三个步骤(核酸提取、扩增和检测)在获得最终结果前无需人工操作。
2.2    可随机访问。对于不同核酸目标的检测可在同一台仪器内同时进行。
2.3    可运行在此系统上的检测满足以下需求(等):
a)    最快20分钟内准确可靠地检测出甲型流感、乙型流感和RSV。
b)    可直接从直取的患者标本中检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1型的病毒载量。
2.4    核酸提取、核酸扩增和目标检测在一个独立封闭的试剂盒内完成,以最小化扩增和样本污染的可能性。
2.5    系统不需要放置在负压PCR实验室内,可被放置于病房或常规的病理实验室。
2.6    条目2.3部分列出的检测项目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欧盟(CE)和美国食品药监局(FDA)的认证,以用于体外诊断用途。
3.    处理单元参数
3.1    6色实时定量荧光检测,检测和激发波长如下:
3.2    荧光染料浓度检测下限≤1 nM。
3.3    温控参数:
a)    加热速率 (最大): 从 50°C 到 95°C是10°C/秒
b)    冷却速率 (最大): 从 95°C到 50°C 是2.5°C/秒
c)    温度持续时间精度: 设定的时间± 1.0 sec
d)    温度精度: 从 60°C到 95°C是± 1.0°C
3.4    系统主机尺寸为:
72 cm *66 cm *34 cm   
3.5    系统主机重量为:
≤60 kg
3.6    *系统模块数量为:
4模块,系统可升级到16模块
4.    电脑与软件
4.1    随系统提供笔记本或台式电脑,用于控制系统主机并报告检测结果。
4.2    14寸或以上LCD显示屏。
4.3    Intel Core2 Duo 1.6 GHz或以上CPU。
4.4    120 GB或以上硬盘。
4.5    软件可提供HL7或ASTM界面,用于连接LIS系统。
4.6    配置扫描仪,可用于扫描条码以输入患者或样本信息。
4.7    患者ID、样本ID及检测结果可储存于电脑中以便于追踪。
5.    指令与标准
  分析系统符合下列实验室设备标准(欧盟标准指令):欧盟体外诊断仪器指令98/79/EC、欧盟电磁兼容性指令,89/336/EEC、欧盟低电压标准73/23/EEC、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2002/96/EC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三、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
四、对厂商的资格要求及材料内容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单位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如有)、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需提供三年内无行贿说明(模板详见附件)。
3.需提供报价单。
4.材料需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均装订成册。
5.材料需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
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399号7号楼7207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或者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的文件、或者厂商代表出席谈判会议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399号
  电话:021-64931895
  
附件:关于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情况的书面声明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万源路399号    邮编:201102    总机:64931990    咨询热线: 64931923
COPYRIGHT 2006 ch.shmu.edu.cn ALLRIGHTS BY RESERVED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