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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资格审查,是关系好的单位参加投标
发布时间:2019-02-14     发布人:纪检监察办公室
 
  某卫生单位在自行组织的工程建设招标中,为了让几个“关系好”的施工单位能够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时对所有报名的单位进行评分。但资格预审的程序、方式、赋分等情况不公开,最终只让“关系好”的几个施工单位通过了资格预审。
点评:
  本案中,该卫生单位不公开资格预审的程序、方式、赋分等情况,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使其他投标单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明显居于竞争的劣势。这有悖招标投标公开、公平的原则,违反了《招标投标法》有关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该单位有关负责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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